专业号

林业局内设机构信息

一、县林业局设4个内设机构:

(一)政办股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,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。负责局重要会议组织服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督办,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。负责重要文件起草、政务信息、文电处理、新闻宣传、档案管理、安全保密、信访、接待等工作。负责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劳动工资的管理服务工作。承担机关党建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。负责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915-6822619

(二)计划财务股。负责编制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。制订全县林业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。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申报、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。统筹监管林业资金,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决算。负责林业统计信息工作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。负责机关财务、职工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。负责机关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的申办及资金结算工作。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,监督指导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915-6822077

(三)自然保护地管理股。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监督执行。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。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管理工作。负责林木种子、种苗管理工作,依法查处林木种苗行政案件。拟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。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,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,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管和生态修复工作,负责湿地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,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经营利用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915-6823842

(四)林政资源管理股。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监管。负责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,指导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、运输、木材经营加工工作。负责林地管理工作,监督林地开发利用。负责林业行政执法、行政应诉、行政复议和普法工作。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起草、审核和备案工作。负责林业政务服务工作。负责全县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工作和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、流转管理。拟订资源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。负责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基本建设和发展。指导全县森林旅游、森林康养工作。组织实施林产品质量监督。负责落实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政策。负责编制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
联系电话:0915-6826561

 

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
京ICP备09013815号
基于E-file技术构建